宣告公民失踪审限的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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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公民失踪审限的规定有哪些

了解民事办案流程,能清楚我国整个民事诉讼流程,以及在诉讼过程中才知道什么时间该做什么。而刑事案件中需要了解多一点公安机关的办案流程,才知道公安机关传唤你并不一定是违法了。不同类型的诉讼中,司法人员的具体办案流程要求不同,分别是用各自的诉讼法。比如,民事案件中依据《民事诉讼法,而刑事案件中则依据《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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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审限的规定有哪些


1、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1)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2)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

(3)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4)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5)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

(6)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但该期间不得超过2个月。

2、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1)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6)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7)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