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留在当地。在外地有分公司的公司,按照税务局的规定,需要执行属地管理,在分公司的驻地办理税务登记并申报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5条、19条的规定,企业和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属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
分公司税是否留在当地
法规吧
人气:2.74W
最新更新
- 1房产税是否地方留存
- 2分公司之间签的合同是否交印花税
- 3房地产公司转让股权是否节约税费?
- 4行政拘留可否委托当地公安机关执行吗?
- 5分公司属于当地企业吗
- 6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
- 7外地户口在苏州上学能否在当地落户?
- 8设计资质在总公司以分公司名义签订设计合同是否合法
- 9在我国遗产税是否应当立即实施
- 10税务局如何查公司是否偷税漏税?
- 11总公司分包给分公司是否合法
- 12总公司能否起诉分公司
- 13个人所得税退税应满足哪些条件?个人退税是退到公司还是个人
- 14按照公司法分公司是否有权解除总公司合同?
- 15分公司与子公司又有什么区别,分公司可否对外签订合同
- 16公司注销国税,地税程序
- 17国资公司土地使用税是否需要缴纳?
- 18公司偷税漏税怎么处罚 公司偷税漏税什么后果
- 19在外地被公安抓是当地公安判决吗?
- 20分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