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1、公司解散时未通知债权人、未进行清算或者提供虚假的清算报告等方式注销公司的,可以认定为恶意逃避债务。
2、公司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可以注销公司的,公司注销后,法人资格就会消失,公司就会终结,而有些公司通过注销恶意逃避债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怎么认定公司恶意注销逃避债务
法规吧
人气:3.44W
最新更新
- 1恶意离婚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怎么处理
- 2夫妻通过假离婚恶意逃避债务
- 3夫妻恶意串通逃避债务该怎样解决
- 4保险公司对误工费认定是啥
- 5认定,恶意拖欠债务
- 6债务人恶意逃债该怎么办
- 7公司注销公章怎么处理 公司注销公章如何处理
- 8债务人恶意逃债
- 9夫妻恶意串通逃避债务咋解决
- 10债务人恶意逃债该怎么办?
- 11恶意抢注怎么认定
- 12恶意串通离婚逃避共同债务应怎么处理?
- 13担保人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
- 14欠债人恶意拖欠债务怎么认定
- 15公司注销时商标怎么办?
- 16恶意变更公司法人逃避执行
- 17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认定是什么
- 18公司注销工业房产怎么办
- 19已离婚夫妻恶意诉讼逃避债务
- 20夫妻恶意串通逃避债务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