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债务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总公司对外负债,由总公司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清偿,不能清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各分公司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即分公司资产也是总公司的资产一部分,总公司的债务应当以其全部资产来清偿,故总公司的债务分公司要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总公司债务是否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法规吧
人气:3.11W
最新更新
- 1有限公司和责任公司的区别
- 2总公司对分公司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 3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 4股东承担公司债务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 5公司债务什么时候由谁承担连带责任
- 6总公司能否承担分公司的债务
- 7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 8总公司承担债务后能否追诉分公司
- 9法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什么后果
- 10北京市十大装修公司排名,北京东易日盛装饰有限责任公司品牌和专业十分精致
- 11分公司的债务能否由总公司承担
- 12有限公司破产后债务谁承担 有限公司破产之后债务谁承担
- 13分公司的债务能否由总公司承担?
- 14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 15总公司的债务能否由分公司承担
- 16总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起诉状
- 17关联公司债务是否连带承担
- 18公司注销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 19总公司债务能否由分公司承担
- 20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