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不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取书面方式。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保管合同是不要式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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