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标的物丧失,要看买卖的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如果是种类物应该另行交付一样的物品。如果是特定物的话,因为合同法实际履行,应当解除合同。
《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撤销的标的物不存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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