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效力的合同法律后果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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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签订合同后,并不代表合同的生效,而产生的后果也不尽相同,那我们先来说说合同签订后的几种不同效力及后果。

不同效力的合同法律后果有哪些

首先,合同签订后会有三种不同的效力:1、有效的合同;2、效力待定的合同;3、无效的合同。那他们的法律后果分别是:

1、有效的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

即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合同,合同对当事人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只有有一方违约,将按合同约定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效力待定的合同,有以下几种情况:

(1)合同一方或双方为民法所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的人,必须经由法律规定的代理人追认后合同才有效。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视为无效。

(2)合同一方或双方为无处分权人,那么对善意合同买方取得的权利给以保护。

(3)合同一方或双方为无权代理人的,如所代表的个人不予承认的,则为无效的或者由当事人本人自己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无效的合同产生的法律后果

顾名思义,此合同是无效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如果合同一方因合同取得的财产的,在合同判为无效后应返还给另一方方。而合同一方有过错的,应该对合同另一方进行赔偿,如果合同双方都有过错的,则应当承担各自法律规定的个人必须各自承担的责任。如若双方都未履行无效的合同,亦没对此产生财产损失的,则对合同规定的责任无需再履行,对规定的违约责任也无需履行。

现在我们知道相同的合同也可能产生不同的法律效力,而不同的效力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也不相同。所以我们在订立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合同在不同当事人相对不同条件下有着不同的效力。以防止签订了无效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