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效力待定合同必须满足:
一、撤销的意思表示在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
二、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撤销合同;
三、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应当用通知的方式作出,默示方式不构成对此类合同的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效力待定合同的解除要怎么做
法规吧
人气:2.39W
最新更新
- 1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效力认定是怎样的
- 2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效力怎样认定
- 3解除合同的效力和解除合同的法律效力
- 4合同解除效力怎样确定的
- 5合同解除的效力认定是怎样的
- 6未经追认的效力待定合同法律效力
- 7合同的效力是什么意思,合同的效力待定
- 8手机桌面锁定怎么解除
- 9除斥期间合同效力待定
- 10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相关法律规定
- 11效力待定合同追认要怎样进行
- 12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如何
- 13什么样的合同称为无效合同
- 14效力待定的合同法律效力
- 15效力待定的合同是否要履行
- 16解除挂失一定要去银行吗 银行卡解除挂失需要什么
- 17效力待定合同拒绝追认后的效力如何
- 18效力待定合同在追认前的效力状态无效还是有效
- 19qq绑定手机号码要怎么解除
- 20效力待定合同生效时间是怎样的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