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婚婚姻法年龄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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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结婚婚姻法年龄的规定是怎样的?

男女双方如果要结婚,应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果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不具备,就不能领取结婚证,成为合法夫妻。我国民法典对男女双方结婚的年龄作了一定的限制,双方要达到法院年龄才可以领取结婚证。那关于结婚最民法典年龄的规定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关于结婚最民法典年龄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没有改变,仍维持1980年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即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婚姻关系的性质和特点,要求男女当事人必须达到适婚年龄,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具备必要的生理和心理条件,才能在处理婚事时做出判断,才能在婚后承担对家庭、子女和社会应尽的责任。民法典确定的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既考虑了男女青年的身心发育,又考虑了国家控制人口,城乡群众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二、领取结婚证的流程

男女双方符合民法典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办理流程: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 ③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5、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 ③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6、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 ③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女性二十周岁,只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夫妻才可以领取到结婚证,否则两人即使以夫妻的形式生活在一起,这段婚姻也是无效的,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国家对结婚年龄作出限制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人口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