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反悔要求赔偿的时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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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反悔要求赔偿的时效是多久

一、离婚后反悔要求赔偿的时效是多久?

1、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如果不是上述的情形,其他情况下离婚的,无权请求损害赔偿。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46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

二、起诉离婚要注意哪些特殊时效?

1、因感情不和分居准予离婚的期限,因夫妻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为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之一。

2、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期限,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再次起诉的期限限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

4、行使请求撤销协迫婚姻权利的期限,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综上所述,有些夫妻办了离婚手续后后悔,主要集中在财产分割上面,在处理离婚的时候,只有出现规定的情形,一方才能向过错方主张赔偿。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没有提出,之后反悔的,可以在一年内上诉。一旦超过这个时效,即使有明确证据,法院也不会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