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属于民事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但离婚诉讼中,被告存在离开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超过一年、不在中国境内居住、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监禁等几种情况时,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一般地域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法规吧
人气:2.92W
最新更新
- 1产品质量纠纷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 2涉外经济案件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 3经济纠纷案件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 4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起诉离婚由哪个法院管辖
- 5合同诈骗案件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 6如何起诉离婚?离婚起诉的程序及条件
- 7离婚案件管辖权如何确定
- 8离婚案件管辖权怎么确定
- 9如何确定征信黑了
- 10追索抚养费案件管辖地如何确定?
- 11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 12虚假诉讼案件管辖地如何确定
- 13确定商标侵权管辖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如何确定商标侵权案件的管辖
- 14侵犯名誉权案件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 15如何确定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
- 16名誉权案件管辖法院该如何确定
- 17著作权纠纷案件法院管辖如何确定?
- 18专利纠纷案件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 19怎么确定离婚案件管辖权
- 20离婚案件诉讼管辖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