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到一方常住户口婚姻登记处申请。律师解析: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机关签名或按手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诈骗罪如何申请离婚
法规吧
人气:2.48W
热门推荐
全站热门
最新更新
- 1诈骗罪如何取证?
- 2诈骗罪如何立案
- 3如何认定诈骗罪
- 4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 5诈骗罪如何处罚
- 6如何构成诈骗罪?
- 7诈骗罪如何缓刑
- 8如何认定诈骗罪?
- 9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如何区分
- 10诈骗罪如何成立
- 11如何构成诈骗罪诈骗罪如何量刑
- 12诈骗罪如何判无罪
- 13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14离婚时如何申请离婚调解?
- 15如何判断诈骗罪
- 16诈骗罪如何判刑?
- 17诈骗罪如何减刑
- 18信用卡诈骗案例-信用卡诈骗罪
- 19诈骗罪如何认定
- 20诈骗罪的立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