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应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不分给患精神病的女儿可以吗,父亲将遗产都留给儿子
法规吧
人气:2.85W
最新更新
- 1父亲的房产过户给儿子吗
- 2成年子女患精神病还需给付抚养费吗
- 3儿子不孝,遗产是否可以给其他人
- 4父亲将房屋过户给儿子需要什么手续
- 5成年子女患精神病还需给付抚养费吗?
- 6父亲狐臭会遗传给女儿吗
- 7父亲强奸女儿做牢女儿可以不赡养
- 8遗嘱房子给儿子土地给女儿
- 9老婆有精神病离婚女儿会判给谁
- 10精神病会遗传吗
- 11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儿子不给儿媳妇
- 12父母的遗产如何分配给两个女儿
- 13女儿可以告父亲不给抚养费吗
- 14女子将遗产留给狗是怎么回事 女子为什么把遗产给狗不给亲人呢
- 15遗嘱只给子女不给父母可以吗
- 16父亲将房子过户给儿子选择哪种方式好
- 17儿女成年后可以告父亲没给抚养费吗
- 18父亲的房产过户给女儿
- 19老人可以不把房子分给儿女吗
- 20离婚时将财产约定给儿女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