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骨折需在哪做伤残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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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骨折需在哪做伤残签定?

一、交通事故致骨折需在哪做伤残鉴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由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具体情况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复印有关的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二、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情况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鉴定伤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1)赔偿标准。就是受诉人民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人均纯收入。但是受害人如果有证据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2)赔偿年限。自鉴定伤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3)继续赔偿情形。采取一次性赔偿残疾补偿金后,如果受害人存活超过确定的参加赔偿金的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法院起诉重新要求支付残疾补偿金的,法院应当予以受理。如果赔偿权利人确实没有劳动能力也无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参加补偿金5到十年。

交通事故导致人员骨折的情况下,显然应当第一时间进行医疗救治处理,对于已经医疗完毕的,可以申请伤残鉴定,不同的伤残鉴定等级所赔偿的数额是不同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