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证办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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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多年来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约束,目前基本上独生子的家庭是非常多的。所以对于新手爸爸妈妈来说,在迎接孩子到来的同时,一定要记得去办理一下准生证。虽然目前有很多地方是不要求生一胎的时候办理准生证的,不过为了避免相关风险,办理准生证肯定是有备无患的。可能初次为人父母的都不太清楚准生证办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准生证办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准生证办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准生证办理须准备的材料

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宝宝出生证或宝宝收养证;

2、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

3、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4、宝宝出生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给个出生证明,宝宝姓名取好后拿着证明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部门会给医院出生证明,带双方的着户口本、身份证及证明到公安局办户口。

(二)准生证办理地点

准生证一般在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计生办办理,准生证在父母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均可办理,不一定非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但办理过程中需要女方户口所在地的配合。

如果想把宝宝上在男方城市的户口上,那么建议到男方城市去申请准生证,否则将来为孩子上户口的时候,手续会繁琐复杂很多。在准生证办理之前,建议可以向相关人员咨询,使流程更顺利:

1、办理前先打电话咨询,避免来回奔波:出发前先详细咨询单位人事/档案寄存地/计生办/街道办工作人员,对这些办证细节要提前问清;

2、集体户口可先和公司人事或存档人才市场咨询,个人户口可先向街道办计生部门咨询。

(三)流动人口准生证办理

按照原来的政策要求,生育第二个孩子需要回到户籍地去审批。目前由于一孩二孩生育登记都已经不再审批了,流动人口生育第二个孩子也可以在现居住地登记。根据现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四)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

3、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办理时间:在符合法律规定,又有意愿近期内生育一孩的育龄夫妇,在怀孕后三个月左右带相关材料办理准生证;有效期:准生证有效期为1年。办了准生证在期限内未生育的,必须办理延期,未办理延期的准生证将失效。

在我国,如果结婚以后准备生孩子的话,国家关于准生证办理的相关规定包括办理准生证需要的材料。一般头一胎在办理准生证的时候,需要准备双方的结婚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和结婚照片两张,到当地的村委会盖章,然后带着所有的证件及怀孕的诊断证明到当地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就可以了。此外,对于流动人口准生证的办理,小编也有为大家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