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交通事故对方不肯负责任,当事人可以在一年内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责任进行承担。因为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交通事故对方不肯负责任咋起诉
法规吧
人气:3.3W
最新更新
- 1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肯付钱怎么办
- 2交通事故什么责任负刑事责任
- 3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
- 4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咋办
- 5交通事故对方不肯负责任怎么办
- 6交通事故负对等责任如何赔偿
- 7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否起诉
- 8交通事故对方死亡责任
- 9对婚姻负责任的男人面相
- 10怎么办,交通事故对方不肯赔偿
- 11领事馆负责什么
- 12交通肇事对方不肯理赔
- 13因交通事故死亡对方负全责
- 14交通事故对方不肯付钱怎么办
- 15谁应该对交通事故负赔偿责任?
- 16南昌学生遭执法车撞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怎么判断
- 17交通事故全责负刑事责任
- 18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垫付会被起诉吗
- 19我应该怎么处理?,交通事故对方负责任
- 20交通事故对方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