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政治权利在适用方式上,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在适用对象上,既包括严重的刑事犯罪,也包括一些较轻的犯罪。
1、剥夺政治权利附加适用的对象。根据刑法总则第56条和第57条的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
(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的对象。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是作为一种不剥夺罪犯人身自由的轻刑,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主刑的罪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六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独立适用】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剥夺政治权利适用方式有哪些
法规吧
人气:6.82K
最新更新
- 1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有哪些
- 2为什么剥夺政治权利要由公安机关来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怎么执行
- 3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行有哪些
- 4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有哪些情况?
- 5附加适当剥夺政治权利
- 6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有哪些
- 7剥夺政治权利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 8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有哪些
- 9什么情况下剥夺政治权利可以独立适用
- 10经济适用房贷款方式有哪些
- 11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名有哪些
- 12犯罪的外国人能否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 13别让黄色精子剥夺了你当父亲的权利
- 14被剥夺政治权利刑期计算有哪些情况
- 15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什么权利?
- 16被剥夺政治权利后有什么影响
- 17邮政信用卡还款方式 邮政信用卡还款方式有哪些
- 18哪些情况剥夺政治权利
- 19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哪些
- 20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方式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