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立案对个人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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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立案对个人有什么影响?

一、公安机关立案对个人有什么影响?

立案并不代表着犯罪,对个人不会有影响。如果经公安机关立为刑事案件,说明本人涉嫌刑事犯罪,证据确实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只有在被判刑以后才算犯罪,会留下案底。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1、如果经公安机关立为刑事案件,说明本人涉嫌刑事犯罪,证据确实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只是立案,并不能说明什么,对本人不会有影响 。

2、报案后,立案侦查。警方发现有犯罪的重大嫌疑时,应当立案侦查。

3、立案侦查后,又撤案了。警方通过侦查,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或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撤案。

4、上述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是很正常的,符合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也没有任何影响。但是,警方如果在此过程中,错误地实施了刑事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予以国家赔偿,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向被告人赔礼道歉,并为被告人恢复名誉。

二、立案后的程序是什么?

立案后的下一步就是侦查,刑事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

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

2、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3、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

4、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

5、执行则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在我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

在刑事诉讼的程序性规定中,如果是公安机关接到他人的报案、举报和控告之后,或者是自己发现行为人存在发现行为的,如果公安机关认为符合法定立案标准的,此时可以对该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如果是经过侦查之后认为证据不足的,可以撤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