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诉讼中反诉状书范文格式是怎样的?
反诉状
反诉人(本诉被告): 性别、出生年月日、藉贯、文化程度、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性别、出生年月日、藉贯、文化程度、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反诉人就 一案,对被反诉人提起反诉。
反诉请求:
事实与理由:(写明事情具体起因、经过、内容、及有关法律、政策依据等)….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二、民事诉讼反诉的条件是什么?
1、反诉首先必须符合民诉法起诉的条件
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反诉的其他条件
(1)反诉只能是本诉被告向本诉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
(2)反诉只能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反诉与本诉必须是适用同种诉讼程序。
(4)反诉不能是其他法院专属管辖。
(5)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必须在事实或法律上有牵连。
(6)提起的期限。
三、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二审审限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被告向人民法院递交答辩状的时候就可以提出反诉,比如原告陈述的事实完全不符合实际情况,而且原告的很多行为也严重侵犯到了本人的合法权益,这种情况下,被告方是可以向人民法院递交反诉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