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罪司法解释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拒不执行罪司法解释
法规吧
人气:3.17W
最新更新
- 1如何区分拒执罪和拒支罪
- 2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司法解释
- 3拒执罪最新司法解释
- 4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 5判拒执罪法院就不给执行了吗
- 6拒不报告财产法律条文可以认定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吗
- 7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司法解释
- 8执行和解司法解释
-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10执行终结司法解释
- 11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司法认定
- 12执行解释的必要性?,什么是执行解释
- 13罚不当罪的意思 罚不当罪的故事及成语解释
- 14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司法解释
- 15女司机拒配合执法,遭警察喷辣椒水制服!
- 16秉公执法的意思解释
- 17执行和解司法解释是什么?
- 18执行和解司法解释是什么
- 19民事执行司法解释关于先于执行有什么规定?
- 20行政处罚法司法解释37条怎样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