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诉讼中哪些人可以做诉讼代理人
法规吧
人气:2.71W
最新更新
- 1行政诉讼的中止诉讼有哪些事由
- 2行政诉讼中哪些行为驳回诉讼请求
- 3自诉案件中的诉讼代理人承担哪些义务
- 4不能做诉讼代理人的范围有哪些
- 5在诉讼中第三人行使代位权可以是债务人么?
- 6行政诉讼中止诉讼情形都有哪些
- 7梦到龙可以告诉家人吗
- 8专利侵权诉讼中止诉讼时效是什么?
- 9行政诉讼代理人有哪些类别
- 10诉讼中的代理人权利有哪些
- 11仲裁和诉讼有什么区别 仲裁和诉讼的区别
- 12民事诉讼监护人可以做被监护人的代理人吗
- 13行政诉讼代表人和代理人有什么区别
- 14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任战敏律师 拆迁征地救济途径之征收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 15行政诉讼代表人与代理人
- 16民事诉讼中委托代理人可以作为证人吗?
- 17其他诉讼代理人有哪些?,民事诉讼需要律师吗
- 18刑事诉讼中的诉讼代表人如何参加诉讼?
- 19民事诉讼非律师委托代理人可以由哪些人担任?
- 20哪些人可以做刑事诉讼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