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八条的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生产劣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
法规吧
人气:3.42W
最新更新
- 1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 2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 3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 4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 5诽谤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6生产销售劣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 7生产伪劣农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 8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与量刑是什么
- 9生产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 10生产、销售劣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 11非法生产劣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 12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 13生产伪劣兽药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 14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 15衡量算法性能优劣的标准
- 16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17生产劣药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 18生产伪劣农药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 19生产劣药罪定罪标准是什么?
- 20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