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因此,订立仲裁协议后不能去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有仲裁协议可以单方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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