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共有人同意出卖共有房屋纠纷的处理是:
1.对于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登记权利人签署出卖夫妻共有房屋的情形,基本上认定合同有效。
2.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方对外出卖房屋存在两种情形:
(1)登记权利人一方签署自己名字出卖夫妻共有房屋;
(2)登记权利人一方签署夫妻双方名字出卖夫妻共有房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经共有人同意出卖共有房屋纠纷的处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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