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租房合同正常到期解除,双方应当办理交房手续,要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然也少不了这些手续。
2、除上述手续之外,提前解约还应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对于哪一方提出解除、另一方的态度如何、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如何承担等问题在这份文件中加以明确。不管解除合同是否协商一致,双方均应该注意保留必要的书面文件。如果是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自然可以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协商不一致无法签订文件,则需要单方发出书面文件。
3、提出解约的一方,应书面告知对方,尤其是承租人准备搬离的情况,应当及时告知出租人解约及搬离的时间,以免出租人以不知情为由主张更高额的赔偿。
4、作为守约方,在得到对方要解约的告知后,可以向对方发送相应的催告函主张权利,并保留催告的证据,如果在合理时间内对方没有反应,应该及时到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解除房屋租赁的手续是怎样的
法规吧
人气:1.14W
最新更新
- 1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 2房屋租赁需要缴纳什么税 房屋租赁需要缴纳哪些税
- 3如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有关规定
- 4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赔偿是怎样的
- 5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 6房屋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况是怎样的
- 7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后果
- 8房屋出租备案网签手续是怎样的?
- 9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
- 10房管所的房屋租赁手续
- 11房屋租赁需提供的手续
- 12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是怎么样的?
- 13疫情期间租赁的房屋无法使用能否提前解除租赁关系
- 14房屋租赁续租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 15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后果是什么
- 16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 17房车可以随便停放吗?房车是怎么租赁的
- 18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 19房屋租赁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 20房屋租赁合同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