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是指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义务时,国家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和承担责任的法律表现。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什么是先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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