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址;
(2)买卖标的物的名称、品质、数量及包装方式;
(3)标的物的价格、金额、货币及价格术语;
(4)价款的支付方式、时间、地点;
(5)标的物交付的方式、时间、地点;
(6)标的物的保险及运输方式
(7)检验标准和方法;
(8)结算方式;
(9)纠纷解决方式、管辖机构及适用的法律;
(10)合同的份数,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11)订立合同的时间、地点及当事人签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该咋订立买卖合同
法规吧
人气:9.53K
最新更新
- 1买房协议书是什么?买房签合同如何签订?
- 2没有订立书面买卖合同的怎么维权
- 3简单工业品买卖合同应该怎么签订?
- 4没有订立书面买卖合同的如何维护权益
- 5订立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
- 6怎样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 7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
- 8土地买卖合同书咋写
- 9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如何订立
- 10买卖怎么区分 买卖的区分方法
- 11订立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 12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毁约我该怎么办
- 13南昌市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么签订?
- 1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订立程序是什么
- 15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应当有哪些内容
- 16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 17买卖不破租赁的合同需要重新订立吗?
- 18买卖合同订立双方的义务与责任
- 19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订立程序是怎样的
- 20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