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并未作出婚姻存续期间,男方必须向妻子支付生活费的规定,男方并不存在相应的法律责任。夫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赚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可以跟男方商量将一部分工资交由女方保管存入定期存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期间丈夫不给妻子生活费要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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