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破坏交通设施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破坏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直接关系交通运输安全的交通设备。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破坏交通设施罪法条
法规吧
人气:3.35W
最新更新
- 1破坏交通设施罪会判多少年
- 2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
- 3破坏交通设施罪有哪些惩罚
- 4刑法的破坏交通设施罪怎么量刑
- 5逃费属于破坏交通设施罪吗
- 6上海公共交通建设新突破 三条轨交线路有望今年通车
- 7城市轨道交通通信设备包括
- 8破坏交通设施罪一般判几年?
- 9破坏交通设施罪处罚有哪些
- 10刑法破坏交通设施罪如何处罚
- 11破坏交通设施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 12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判几年
- 13破坏交通设施罪抽象危险犯
- 14故意移动交通设施有哪些后果
- 15破坏交通设施罪有什么法律后果
- 16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怎么判
- 17偷井盖是破坏交通设施罪吗
- 18破坏交通设施罪要怎么处罚
- 19兰州交通大学住宿条件
- 20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条件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