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主张解除租赁合同还有优先购买权。只要租赁合同没有解除,承租人就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如果承租人拖欠租金已构成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且出租人主张解除租赁合同的,因租赁关系不存在,则承租人不享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出租人主张解除租赁合同是还有优先购买权吗
法规吧
人气:2.35W
最新更新
- 1优先购买权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
- 2房屋转租后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合法吗?
- 3房屋转租次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吗
- 4出租人起诉解除租赁合同次承租人需要追究第三人吗
- 5买卖不破租赁优先购买权的规定是什么?
- 6租赁合同未到期出租人解除合同转租人家违约吗
- 7不得主张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有几种
- 8租赁合同还有效吗,出租人卖掉租赁房屋的
- 9租赁合同约定出租人任意解除权的情形有什么?
- 10出租人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 11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解除合同权利是否存在?
- 12原租赁合同到期后转租人需要和出租人解除合同吗?
- 13女白领租男友陪过年租赁合同 12天租金12000元整
- 14房屋租赁者优先购买权
- 15租赁期满出租人解除权享有吗?
- 16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
- 17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机械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 18房屋租赁合同书
- 19租赁期内出租人解除租房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 20房屋租赁合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