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厂里搬迁员工不想去,无需赔偿,只需要按照相关支付经济补偿金。
厂里搬迁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重大事项,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协商之后,员工不愿意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中,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厂里搬迁员工不想去是如何赔偿的?
法规吧
人气:2.16W
最新更新
- 1山东工厂搬迁员工补偿
- 2公司搬迁员工不跟过去怎么赔偿?
- 3工厂搬迁怎么赔偿
- 4上海工厂搬迁员工补偿
- 5厂搬迁员工8年赔偿标准是什么
- 6工厂搬迁员工怎么补偿
- 7工厂搬迁员工补偿标准是怎么的
- 8搬厂员工不去老板如何赔偿
- 9工厂搬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 10工厂搬迁赔偿标准
- 11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 122021农村搬迁每人补偿100万是真的吗 农村搬迁每人补偿多少钱
- 13工厂搬迁职工不去怎么补偿标准
- 14公司搬迁员工不去能否得到赔偿
- 15公司搬迁员工不去能不能得到赔偿?
- 16工厂搬迁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 17飞机延误险如何赔偿
- 18上海厂房搬迁员工补偿
- 19工厂突然搬迁需要赔偿员工吗
- 20山东省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是多少